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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人干〔2010〕30号
关于周焕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批复
区教育局:
经审核,同意:
周焕南同志任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)培训部副主任,聘期四年; 李帆同志不再担任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)培训部副主任职务。 请按规定办理任免手续,签订《任期目标责任书》,报我局备案。
周焕南同志任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)培训部副主任,聘期四年;
李帆同志不再担任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科学研究培训中心(教师进修学校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)培训部副主任职务。
请按规定办理任免手续,签订《任期目标责任书》,报我局备案。
二○一○年三月十日